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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!
• 變更影像的尺寸會產生含有所選尺寸大小影像的
新文件。而原尺寸影像的文件仍保留在存儲器
中。
• 少于640×480像素的影像不能變更尺寸。
• 以2560×1712 (3:2) 像素 (QV-R51) 及2240×1488
(3:2) 像素 (QV-R41) 的尺寸拍攝的影像不能變更。
• 只能對用本相機拍攝的快照進行尺寸變更。
• 若“此文件無法使用該功能。”信息出現﹐其表
示目前影像不能變更尺寸。
• 若沒有足夠的存儲空間來保存尺寸變更后的影
像﹐則尺寸變更操作無法進行。
• 在相機的顯示畫面上顯示經尺寸變更的影像時,
表示的日期和時間是影像拍攝時的時間,而不是
其尺寸被變更時的時間。
影像的裁剪
當您要裁剪放大影像的一部分並使用剩下的部分
作為電子郵件附加文件、網頁影像等時可以使用下述
操作步驟。
1.
在PLAY方式中﹐用 [] 及 [] 鈕捲動影像並
顯示您要裁剪的一個。
2.
按 [MENU] 鈕。
3.
選擇“顯示”標籤﹐
選擇“裁剪”﹐然后按
[] 鈕。
• 此時裁剪框會出現。
4.
用變焦控制器放大或縮小裁剪框。
• 裁剪框的大小依顯示屏上的影像尺寸而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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