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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速入门基础
如果存储器已满,则可以删除多余的快照和动画,以释放存储空间并拍摄更多影像。
• 请注意,文件(影像)的删除操作无法撤销。
• 关于使用连拍(CS)功能拍摄影像的信息,请参阅第136页。
• 在“
¥
SETTING”选单上将“删除键”设定选为“禁用”时(第192页),即使按下
[2] ( )(删除),也不显示删除选单。仅当“删除键”选为“启用”时,才能删
除文件。
. 删除单个文件
1. 按[p](显示)进入显示方式,然后按[2] ( )。
2. 用[4]和[6]滚动文件,直至要删除的文件显示。
3. 用[8]和[2]选择“删除”,然后按[SET]。
• 要删除其他文件,重复步骤2和3。
• 要退出删除操作,请按[MENU]。
• 如果执行以上步骤时显示连拍组(第133页)、间隔拍摄组(第133页)或包围曝
光组(第134页),则将删除当前所显示组中的所有影像。
. 删除特定文件
1. 按[p](显示)进入显示方式,然后按[2] ( )。
2. 用[8]和[2]选择“删除文件”,然后按[SET]。
• 便会显示文件选择画面。
3. 用[8]、[2]、[4]和[6]将选择框移动到要删除的文件上,然后按[SET]。
• 便会勾选所选文件影像左下角的复选框,然后将蓝框移到下一幅影像。
• 您可以通过将变焦控制器转向z ([),在将其删除之前放大所选影像 。
4. 如果需要,重复步骤3选择其他文件。完成选择文件后,按[MENU]。
删除快照和动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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