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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相机与电脑配合使用
. 查看复制到电脑的影像
1. 双击复制的“DCIM”文件夹将其打开。
2. 双击包含所要查看的影像的文件夹。
3. 双击所要查看的影像文件。
• 有关文件名的详情,请参阅第155页的“存储器的文件夹结构”。
• 在相机上旋转过的影像会以其原来(未旋转之前)的方向显示在电脑屏幕上。
• 在电脑上查看连拍影像时,将会分别显示此连拍组中的组成影像。无法在电脑上
将连拍组显示为连拍影像。
要播放动画,先将动画复制到电脑上,然后双击动画文件。某些操作系统可能无法播放
动画。如果发生这种情况,则需要另外安装可用的软件。
• 在Windows 7系统中,Windows Media Player 12可支持播放。
• 如果无法播放动画,请登陆以下URL下载QuickTime 7,并将其安装到电脑上。
http://www.apple.com/quicktime/
. 动画播放的最低电脑系统要求
要在电脑上播放本相机拍摄的动画,须具备下述最低系统要求。
• 以上是推荐使用的系统环境。配置这些环境之一并不能保证可以正常操作。
• 某些设定和安装的其他软件可能影响动画的正常播放。
播放动画
操作系统 : Windows 7, Windows Vista, Windows XP (SP3)
CPU : 影像质量“FHD”:
Core 2 Duo 3.0GHz或更高
影像质量“STD”或“HS”:
Pentium 4 3.2GHz 或更高
所需软件 : QuickTime 7(Windows 7不需要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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