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3
播放
影像尺寸的變更
拍攝影像的尺寸可以變更為下述三種尺寸之一
。
• 1600×1200像素 (UXGA)﹕
最適於列印3.5〞
×
5〞或更小的版面
。
(比1280
×
960
更精細)
• 1280×960像素 (SXGA)﹕
最適合列印3.5˝
×
5˝或更小的版面
。
• 640×480像素 (VGA)﹕最適合作為電子郵件的附件
或嵌入網頁中
。
1.
在PLAY方式中﹐按 [MENU] 鈕
。
2.
選擇“顯示”標籤﹐
選擇“尺寸變更”﹐然
後按 [왘] 鈕
。
• 請注意﹐只有當有快
照影像顯示在畫面上
時本操作才有效
。
3.
用 [왗] 及 [왘] 鈕捲動影像並顯示您要變更尺寸
的影像
。
4.
用 [왖] 及 [왔] 鈕選擇需要的設定﹐然後按 [SET]
鈕
。
• 要取消尺寸變更操作時﹐選擇“取消”
。
重要!
• 變更影像的尺寸會產生含有所選尺寸大小影像的
新檔案
。
而原尺寸影像的檔案仍保留在記憶體
中
。
• 注意﹐下述類型影像的尺寸不能變更
。
— 640×480像素或更小的影像
。
— 動畫影像及錄音檔案圖示
。
— 使用MOTION PRINT建立的影像
。
— 使用其他相機拍攝的影像
。
• 當記憶體剩餘容量不足以保存尺寸變更後的影像
時不能執行尺寸變更操作
。
• 在相機的顯示畫面上顯示經尺寸變更的影像時﹐
表示的日期和時間是影像拍攝時的時間﹐而不是
其尺寸被變更時的時間
。
Comments to this Manua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