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影像拍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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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閃光輔助時 未使用閃光輔助時
閃光輔助功能的使用
對于拍攝時位于閃光范圍之外的主體,拍攝影像
中該主體可能會因照不到足夠的閃光而顯得較黑。此
種情況發生時,可以使用閃光輔助功能校正主體的亮
度,使其顯得閃光照明充足。
1.
在REC方式中,按 [MENU] 鈕。
2.
用 [왗] 及 [왘] 鈕選擇“像質”標簽。
3.
用 [왖] 及 [왔] 鈕選擇“閃光輔助”,然后按 [왘]
鈕。
閃光強度設定的變更
按照下述步驟進行操作能夠改變閃光強度設定。
1.
在REC方式中﹐按 [MENU] 鈕。
2.
用 [왗] 及 [왘] 鈕選擇“像質”標籤。
3.
用 [왖] 及 [왔] 鈕選擇“閃光強度”﹐然后按 [왘]
鈕。
4.
用 [왖] 及 [왔 ] 鈕選擇所需要的設定﹐然后按
[SET] 鈕。
重要﹗
• 若主體距離相機過遠或過近﹐則閃光強度可能不
會改變。
閃光強度﹕
強
標準
弱
設定﹕
+2
+1
0
–1
–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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