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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拍攝功能
對比度的指定
此操作用於調節您要拍攝的影像的亮區與暗區間
的相對亮差
。
1.
在REC方式中﹐按 [MENU] 鈕
。
2.
選擇“像質”標籤﹐選擇“對比度”﹐然後按
[왘] 鈕
。
3.
用 [왖] 及 [왔] 鈕選擇所需要的設定﹐然後按
[SET] 鈕
。
要得到﹕
高銳度
標準銳度
低銳度
選擇﹕
+2
+1
0
–1
–2
相機的重設
使用下述操作能將相機的所有設定均重設為其初
始預設設定
。
各初始預設設定列在第208頁上的“選單
參考”中
。
1.
按 [MENU] 鈕
。
2.
選擇“設置”標籤﹐選擇“重設”﹐然後按 [왘]
鈕
。
3.
用 [왖] 及 [왔] 鈕選擇“重設”﹐然後按 [SET]
鈕
。
• 要取消操作不進行重設時﹐選擇“取消”後按
[SET] 鈕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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