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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照指南
• 除P(程序自动)方式外,对预先记录连拍还可使用以下方式 :A(光圈优先AE)、
S(快门速度优先AE)和M(手动曝光)。
• 幅数越多,拍摄完毕后的保存时间越长。
• 使用连拍方式时,请保持相机静止不动,直到完成拍摄。
• 连拍时,变焦不可用。
• 快照画质会自动更改为“标准 - N”。
• 第一幅影像的曝光和聚焦设定应用于后续影像。
• 闪光灯设定自动变换为?(禁止闪光)。
• 无法选择以下影像尺寸 :3:2, 16:9。选择这些影像尺寸之一时,如果进入高速连拍方
式,将会使影像尺寸设定自动更改为“16M”。
• 以下功能不能使用。
动作快门、三联自拍定时器、多影像超解像变焦
• 连拍中,显示屏上变暗的某些设定项目无法选择。
• 预先记录连拍方式无法使用自拍定时器。
• 如果将按键自定义(第109页)“左/右键”设定分配为“连拍”,则可以按[4]或
[6]键更改连拍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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