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影像拍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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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在REC方式中﹐按 [MENU] 鈕
。
2.
用 [왗] 及 [왘] 鈕選擇“像質”標籤
。
3.
用 [왖] 及 [왔] 鈕選擇“閃光輔助”﹐然後按 [왘]
鈕
。
閃光強度設定的變更
按照下述步驟進行操作能夠改變閃光強度設定
。
1.
在REC方式中﹐按 [MENU] 鈕
。
2.
用 [왗] 及 [왘] 鈕選擇“像質”標籤
。
3.
用 [왖] 及 [왔] 鈕選擇“閃光強度”﹐然後按 [왘]
鈕
。
4.
用 [왖] 及 [왔] 鈕選擇所需要的設定﹐然後按
[SET] 鈕
。
重要﹗
• 若主體距離相機過遠或過近﹐則閃光強度可能不
會改變
。
使用閃光輔助時 未使用閃光輔助時
閃光輔助功能的使用
對於拍攝時位於閃光範圍之外的主體﹐拍攝影像
中該主體可能會因照不到足夠的閃光而顯得較黑
。
此
種情況發生時﹐可以使用閃光輔助功能校正主體的亮
度﹐使其顯得閃光照明充足
。
閃光強度﹕
強
標準
弱
設定﹕
+2
+1
0
–1
–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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