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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照指南
11.
用[8]和[2]选择操作板的 (预先记录连拍张数)选项。
12.
用[4]和[6]选择预先记录(静止)影像数量,然后按[SET]。
• 设定 :0 张 、3 张 、5 张 、1 0 张 、1 5 张 、2 0 张 、2 5 张
• 如果选择“0 张”,在半按快门钮时将不保存预先记录影像。
13.
半按住快门钮开始预先记录。
只要按住快门钮,预先记录缓冲区就持续更新影像。
• 相机在预先记录影像时,不会发出快门声。
• 松开半按的快门钮,将删除预先记录缓冲区的内容。
14.
完全按住快门钮。
便会在预先记录缓冲区中保存影像,然后开始实时拍摄影像。影像的拍摄将持续到
按下快门钮或者达到“高速连拍fps”指定的最多幅数为止。
• 幅数越多,拍摄完毕后的保存时间越长。
• 使用连拍方式时,请保持相机静止不动,直到完成拍摄。
• 连拍时,变焦不可用。
• 使用此功能拍摄时,快照画质会自动更改为“标准 - N”。
• 使用此功能拍摄时,第一幅影像的曝光和聚焦设定应用于后续影像。
• 使用此功能拍摄时,闪光灯设定自动变换为?(禁止闪光)。
• 使用此功能拍摄时,无法选择以下影像尺寸 :3:2、16:9。选择这些影像尺寸之一时,
如果进入高速连拍方式,将会使影像尺寸设定自动更改为“16M”。
• 使用此功能拍摄时无法使用以下功能。
动作快门、三联自拍定时器、多影像超解像变焦
• 连拍中,显示屏上变暗的某些设定项目无法选择。
• 预先记录连拍方式无法使用自拍定时器。
• 如果将“连拍”设置分配为“正面快门”(第98页),则可以使用正面快门钮更改连
拍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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