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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备
• 待机或拍摄配⾳快照期间,按[S](DISP)不会更改显⽰屏内
容。
• 只有在拍摄⽅式中录⾳时,才能⽤[S](DISP)关闭显⽰屏。
对于任何其它拍摄功能,⽆法关闭显⽰屏。
• 在录⾳拍摄⽅式中按[S](DISP)时,可以切换显⽰屏开启
(“指⽰符开”)和关闭。在显⽰⽅式中显⽰录⾳⽂件时,按
[S](DISP)可以切换“指⽰符开”和“指⽰符关”。
• 选为“指⽰符关”时,如果播放录⾳⽂件的内容(显⽰屏上仅
出现录⾳⽂件图标),则按[SET]开始播放后显⽰屏会⿊屏两
秒左右。播放结束后,录⾳⽂件图标(指⽰符关)会重新出
现。
如果在拍摄或播放期间进⾏按钮操作时发现⾃⼰不知如何操作,
请进⾏下⾯⼀种操作。
拍摄⽅式
不知如何操作时...
当前画⾯
要返回正常的快照或动画拍摄画⾯,请按:
选单画⾯ 按[MENU]。
“没有⽂件。”画⾯ 执⾏下列⼀种操作。
–按快门钮。
–将⽅式旋钮对准所需的拍摄⽅式。
–按[ ](显⽰)(镜头盖打开时)。
显⽰⽅式画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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