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播放
重要!
• 麥克風要放在相機的前面對
準拍攝物
。
• 應小心不要讓手指擋住麥克
風
。
• 當相機距離拍攝物過遠時﹐將得不到好的錄音效
果
。
• 錄音過程中操作相機的鍵鈕會使按鍵雜音混入
。
• 錄音完畢後
(音響)圖示會出現在顯示幕上
。
• 剩餘記憶容量不足時將無法進行錄音
。
• 本相機不支援下述類型的錄音
。
— 為動畫配音
。
— 為受保護的快照配音(第65頁)
。
• 被重新錄音或被刪除的音響不能復原
。
在重新錄
音或刪除之前一定要確認該音響已不再需要
。
麥克風
如何重新錄音
1.
在PLAY方式中﹐左右搖動控制器捲動快照直到
您要為其重新錄音的快照出現為止
。
2.
選擇“PLAY”標籤﹐選擇“Dubbing”﹐然後
向右搖動控制器
。
3.
上下搖動控制器選擇“Delete”﹐然後單擊控
制器
。
• 若您只想通過重新錄音來刪除音響﹐則在此處按
MENU鈕完成此操作
。
4.
按快門鈕開始錄音
。
5.
錄音會在30秒鐘後或您按快門鈕時停止
。
• 以前的錄音被刪除﹐而被新的錄音取代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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