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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拍攝功能
重要﹗
• 選擇下列設定之一會使圖標及其圖標幫助文字說
明暫時出現在顯示屏畫面上。片刻后圖標及文字
說明便會消失。
— 閃光方式
(自動)圖標(第58頁)
— 聚焦方式 (自動聚焦)圖標(第68頁)
— 白平衡方式 (自動)圖標(第77頁)
如何在 [] 及 [] 鈕上配置功能
本相機的“按鈕自訂”功能能讓您配置 [] 及
[] 鈕使其當您在REC方式中按此二鈕時改變相機的設
定。配置 [] 及 [] 鈕后﹐您便可以用其改變配置于
其上的設定﹐而不需要進入選單畫面。
1.
在REC方式中﹐按 [MENU] 鈕。
2.
選擇“拍攝設定”標籤﹐選擇“左右鍵”﹐然
后按 [] 鈕。
3.
用 [] 及 [] 鈕選擇所需要的設定﹐然后按
[SET] 鈕。
• 分配一個功能后,您可簡單地通過按 [] 和 []
鈕來改變其設定。
— REC方式(第48頁)
— EV平移(第75頁)
— 白平衡(第77頁)
— ISO(第99頁)
— 自拍定時器(第62頁)
— 關﹕無分配功能
設定﹕
開
關
目的﹕
在顯示屏畫面上選擇圖標時顯示說
明文字。
關閉圖標幫助功能
3.
用 [] 及 [] 鈕選擇所需要的設定,然后按
[SET] 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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