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6
15-1 在使用
“
表格與圖形
”
之前
首先
,
選取
“
主菜單
”
上的 TABLE
(
圖表
)
圖標
,
然后進入 TABLE
(
表格
)
模式
。
操作時
,
顯示屏上會出現表格功能串列
。
{
•
SEL} ... { 數值表格的生成 / 非生成狀態 }
{
•
DEL} ... { 函數刪除 }
{
•
TYPE} ... { 函數類型規定 }
{
•
COLR} ... { 圖形顏色規定 }
{
•
RANG} ... { 表格范圍規定屏幕 }
{
•
TABL} ... { 開始數值表格生成 }
請注意
,
當為設置屏幕內的
“
變量
”
項目規定串列名稱時
,
不會出現
•
{RANG} 項
。
Comments to this Manuals